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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商务调查-跨境再婚是否构成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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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等多项法律将同时废止。婚姻存续期间,一方跨境(地区)与他人结婚是否构成重婚?如何收集取证?我将面临什么法律责任?本文将结合民法典婚姻家庭部分和我国刑法进行讨论。
案例:A、B在中国登记结婚。婚姻期间,A长期前往澳大利亚工作,并与当地女子C登记结婚。对于A是否构成重婚,存在不同的看法:有的认为,无论在什么地区,只要缔结了两段婚姻,就构成重婚;有的认为,无论是在哪个地区,只要缔结了两段婚姻,就构成重婚;有的则认为,无论是在哪个地区,只要缔结了两段婚姻,就构成重婚;有的则认为,无论在哪个地区,只要缔结了两段婚姻,就构成重婚。还有人认为,婚姻关系具有地域范围,跨国后的第二次婚姻不能直接适用我国国内法并认定为重婚罪。重婚。
什么是重婚?
重婚是指与他人有配偶的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其结婚的行为。可见,重婚罪的主体不仅是已婚当事人,还包括未婚者明知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也可能构成重婚罪。我国法律明确禁止重婚。
重婚罪的主要形式
1.法定重婚:是指原婚姻未解除而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或者明知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的重婚。我国实行单一登记婚姻。只要再次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无论两人是否同居,是否举行婚礼,均构成重婚。
2、事实上的重婚:是指前婚姻关系尚未解除,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共同生活的,即为重婚罪。以夫妻名义的人。本案中,虽然尚未再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身份同居,仍构成重婚罪。需要注意的是专业商务调查-跨境再婚是否构成重婚?,“以夫妻名义同居”与有配偶与他人同居不同。有配偶的人与婚外异性没有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生活的,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重婚。
跨境(地区)再婚重婚罪的认定条件
判断另一跨境(地区)婚姻是否构成重婚,首先应当审查涉外婚姻的有效性。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在外国结婚的,应当依照婚姻缔结国法律确定婚姻的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婚姻应当从结婚的条件和程序两个方面进行判断。如果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规定,则婚姻有效。
本案中,A与澳大利亚女子C婚姻期间在当地登记结婚。如果A和C之间的婚姻符合澳大利亚法律,那么A的第二次婚姻违反了中国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和公共秩序和良好习惯。虽然发生在国外(境外),但根据我国法律也构成重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果C知道A有配偶并与其结婚,也构成重婚。
跨国(地区)重婚罪取证
由于在境外缔结的婚姻一般不在中国登记,此类涉外婚姻的有效性只有在相关境外证据和材料走完法律程序后才能得到中国司法机关的认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五百二十四条,程序分为三种:
1.中国与缔结婚姻国家有外交关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形成的公文,必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认证或者履行条约程序;涉及身份关系的证据须经所在国公证机关认证并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要有效。我国驻外使领馆,包括大使馆、总领馆、领事馆等,具体履行涉外公证、认证职能的部门是领事部门,其他部门无权出具涉外公证、认证文件。
以本案中的澳大利亚为例,中国已与澳大利亚建交。澳大利亚结婚证由政府机构签发。需先到当地公证处公证,然后到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各地办事处申请认证,再根据领区向中国驻澳大利亚大使馆或相关总领馆申请认证。

2、中国与婚姻缔结国没有外交关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形成的证据,须经所在国公证机构认证,并经与中国建交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然后转送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效力。
3、婚姻证明是在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形成的。在香港形成的证据,需要公证的材料必须提交司法部委托的律师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公证文件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审核并加盖印章后生效。在澳门形成的证据,须提交司法部委托的中国指定公证人(澳门)出具公证文件。须经中国法律服务(澳门)公司验证并加盖验证章后方可在内地使用。在台湾,当事人应先进行当地公证,取得公证原件。若公证事项属于海峡两岸约定的十四项(继承、收养、婚姻、出生、死亡、委托、教育、定居、抚养亲属、财产权证明、病历、纳税、简历、专业证书)应寄送公证副本,当地公证机构会将公证证书副本寄送至海峡交流基金会(简称“海基会”),海基会再将副本寄送至公证书使用地省级公证协会核实后可以使用;不属于前款十四项范围的,人民法院可以提请省、市、区公证协会通过海峡交流基金会进行核实。
涉外婚姻民事案件管辖
1、A、B离婚诉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十五条,无论是A向现居住在中国的B提起离婚诉讼,还是B向现居住在澳大利亚的A提起离婚诉讼,中国法院均有管辖权。并可以向A提起离婚诉讼。向B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B提起诉讼,要求确认A、C婚姻无效
作为A、C婚姻的利害关系人,B如果要求确认A、C婚姻无效,将是针对不在境内居住的人提起的与身份、关系有关的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中国法院有管辖权,乙可以向其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重婚罪的起诉
重婚罪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侦查后移送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受害人直接向法院提起自诉,证据不足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受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已报案,但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予对被告人追究刑事责任。如有责任的,直接由人民法院受理。
重婚的责任和后果
1、民事责任:
(一)重婚违反了婚姻规定的夫妻忠实义务,是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法定原因之一。法院可以据此判决离婚。
(二)重婚违反一夫一妻制的基本原则,其后的婚姻应视为无效,自始无效。但是,婚姻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在法院宣告婚姻无效之前,已领结婚证的“重婚”方受结婚证有效性的约束。如果与他人结婚,也构成重婚罪。
(三)因重婚导致婚姻无效的,双方在处理财产时必须首先协商;如果协商不成,法院将本着照顾当事人无过错的原则作出裁决,同时保护合法婚姻双方的财产权益。
(4)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值得注意的是:有些人认为重婚是一种严重的过错,过错方应该离开房屋或少分财产。这种想法不符合法律规定。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允许小额分割或者不分割财产的唯一情形是一方转让或者隐匿财产。同时提醒:损害赔偿请求应在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否则法院不予支持。
2、刑事责任:犯重婚罪的,可以判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重婚”的对象是现役军人,则涉嫌破坏军婚,最高可能被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境外犯罪,最高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被追究责任。这里的“最高刑”是指最高法定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不是针对某种犯罪在一定量刑幅度内的最高刑;所谓“不可起诉”,是指我国公民在境外实施的犯罪行为。仍然具有刑事管辖权,可以追究刑事责任,也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体现了刑法的谦虚性。
需要注意的是,一些受害人只想追究“情妇”重婚罪,认为只要不追究配偶的责任,配偶就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事实上,如果“情妇”有罪,那么配偶也有罪。更何况,如果“小三”在不知道对方已经有配偶的情况下与对方结婚,也不构成重婚罪。另外,如果外国人C明知自己在中国有配偶,仍与A结婚,虽然侵犯了B的合法权益,但我国刑法对C不适用,因为重婚罪最低刑期为三年以下。
跨国重婚典型案例

案例一:毛某、陈某无效婚姻纠纷案
【审理法院】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法院
【案号】(2014)珠乡法湾民一初字305号
【判决摘要】本院认为: 1、关于本案适用法律问题。彭是香港居民。庞某生前与被告人陈某在中国大陆有共同居住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一条关于“婚姻条件,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住地”的规定。根据《法》规定,本案中,庞某与被告陈某之间婚姻关系的认定,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地法律。原告毛、庞于1954年8月29日在香港按惯例举行婚礼。当时双方共同惯常居住地为香港。根据上述法律规定,本案应认定庞某与原告毛某之间婚姻关系。适用香港法律。 2、关于庞某与被告人陈某婚姻的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婚姻程序符合婚姻缔结地法律、当事人一方当事人一方法律的,有效。惯常居住地或国籍国法律》及香港《婚姻改革》条例第七条规定:“(一)就本条例而言,在指定日期之前在香港举行的任何婚礼(1971年10月7日,下同)按照中国法律和习俗即构成婚礼。成为旧式婚姻; (2) 任何在指定日期之前在香港举行的婚礼,如果按照当时在下列地点举行婚礼所接受的适当的中国传统习俗举行,则应被视为符合中国的法律和习俗: “凡在香港举行婚礼……;(三)受中国法律和习俗约束的人缔结的旧式婚姻珠海重婚取证,特此宣布为有效婚姻。”本院认定原告毛某、庞某已合法结婚。庞某与原告毛某婚姻期间,明知自己有配偶,仍与被告陈某登记结婚,并到婚姻登记机关骗取结婚证,违反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和公共秩序,良好的风俗习惯。 ,属于重婚罪。原告毛某作为庞某的合法配偶,请求宣告庞某与被告陈某的婚姻关系无效。理由充分,本院予以支持。
案例二:黄芳草(外名HUYNHPHUONGTHAO)涉嫌重婚
【审理法院】瑞安市人民法院
【案号】(2019)浙0381行初741号
【判决摘要】本院认为,被告人黄芳草已有配偶后又与他人结婚,其行为违反了刑法,构成重婚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为了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惩治犯罪,保护合法婚姻关系,维护一夫一妻制婚姻家庭秩序,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黄芳草(外名HUYNPHHUONGTHAO)犯重婚罪,被判处拘役两个月,缓刑四个月。月亮。
案例三:自诉人桥本育子起诉被告人桥本宏重婚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案号】(2010)沪一中行初字135号
【判决摘要】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重婚罪是指有配偶的重婚行为珠海侦探事务所,或者明知自己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被告人桥本宏伪造配偶桥本育子签名骗取离婚登记,并在中国与陈丽莎登记结婚。桥本宏的行为构成与配偶重婚,依法构成重婚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桥本浩与陈丽莎的婚姻无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条、第二百五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如下判决:桥本宏犯重婚罪,判处拘役三个月。
(致谢:王慧兰对本文也有贡献)
结尾
 
 

